寻乌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 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来源: 寻乌县纪委

发布时间: 201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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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政府及其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政府及其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决定;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八)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制定政策、规章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乡(镇)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九)会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考察和审核乡(镇)纪委领导干部人选;协助组织部门审核县直部门和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选的提拔任用;考察审核和提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分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2019年主要任务: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大对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紧盯“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协助党委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日常监督、巡察监督,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动态更新干部廉政档案,切实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二)落实落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履责提示、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健全党委、纪委、党委部门和有关机关合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格局,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等问题,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实行“一案双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力、腐败问题严重、为官不为的,坚决追责问责。

(三)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批示、指示精神,贯彻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一个意见、两个办法”和我县改作风提效率实施方案执行等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深入开展“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治理。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找准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2018年巡察对象进行盘点清查,将信访举报多、问题突出、扶贫工作严重滞后的乡镇和部门,在2019年巡察工作计划中统筹安排,围绕扶贫领域开展巡察,确保巡察监督实效、全覆盖不留盲点。

(四)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减存量、遏增量,向全社会释放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强烈信号。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加大基层“微腐败”问题整治力度,聚焦惩治惠民政策落实、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审批监管、大宗采购、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扶贫领域精准识别、项目廉洁、工程质量、项目精准、干部作风坚持“五个零容忍”,实行“五责联问”。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快查快结,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

(五)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机关党支部和巡察组、审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机关。围绕“六有”目标,加快推进乡镇纪检监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坚持派驻全覆盖,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坚持强化监督,不断深化县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障。

三、部门基本情况

县纪委监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85人,其中:行政编制82人;实有人数70人,其中:在职人数70人,包括行政人员70人;退休人员3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县纪委监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282.69万元,同比去年增长33.8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精准扶贫、巡察专用经费预算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2.6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县纪委监委支出预算总额为1282.69万元,同比去年增长33.8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精准扶贫、巡察专用经费增加支出。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82.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09.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4.65万元(含大案要案查处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8万元(含巡察经费6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2.04万元(含大要案查处支出50万元、巡察经费支出6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8.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09.2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84.65万元(含大案要案查处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8万元(含巡察经费6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县纪委监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82.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2.04万元(含大要案查处支出50万元、巡察经费支出6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9.8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8.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63%,住房保障支出40.7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6%。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_2019-01-2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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