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的公告
来源:
寻乌县纪委
发布时间:
2022-10-1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2日至12月6日,县委将对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严格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站稳人民立场,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和县委“强党建、兴产业、优环境、激活力、惠民生”、“四大品牌”建设,按照“三个聚焦”工作要求,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联系方式
1.县委第一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延伸巡察各乡镇卫生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晨光镇香山村
联系电话:18307074106
电子邮箱:xwxwxcz1@163.com
2.县委第二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县人民医院、县红十字会、留车镇芳田村
联系电话:18460393483
电子邮箱:xwxwxcz2@163.com
3.县委第三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县中医院、县总工会,合并巡察共青团寻乌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联系电话:19079731807
电子邮箱:xwxwxcz3@163.com
4.县委第四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县妇幼保健院、县皮防所、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
联系电话:18207973091
电子邮箱:xwxwxcz4@163.com
二、其他事项
1.县委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
2.统一的接访地点:寻乌县行政中心610室 (县纪委信访接待室)。
3.来信请寄:寻乌县行政中心610室第X巡察组收。
4.巡察工作统一联系箱地点:寻乌县行政中心大门口(保安室外墙)。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巡察期间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管理原则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中共寻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