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纪委监委技术保障中心选调工作人员

来源: 寻乌县纪委

发布时间: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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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选调县纪委监委技术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寻乌县纪委监委技术保障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一、选调名额及对象

本次选调面向全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不含科级干部,教育、卫生系统一线人员及有最低服务期的各类定向委培生)开展,选调名额初定3名,具体录用视考察情况定,如经考察无合适人选,则宁缺毋滥。

二、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选调条件

1.第一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35周岁以下(198631日后出生),专业不限。以下两类人员适当放宽条件至第一学历大专且年龄38周岁以下:(1)法律实务类、计算机类、财务会计类、文秘类、新闻传播大类专业;(2)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以上优秀等次。

2.20181231日前正式参加工作,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社会关系清楚,中共党员优先。 

4.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公道正派,做事敢担当、能担当,有较强的业务素质、组织协调公文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考察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三、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报名时间:2022315日至316日。

2.报名地址: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行政中心615室)。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寻乌县纪委监委技术保障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人员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与报名表同底);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晓东任组长,纪委监委、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确保参加选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

(三)组织考察。由县纪委监委、组织、人社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报名选调人员开展德、能、勤、绩、廉、法等方面的综合考察,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公文写作、计算机、财务、审计等相关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工作表现和实绩。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预期时,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视实际情况增加笔试或面试环节。

(四)确定人选。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经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报县纪委常委会审议,确定选调人员并报县委批准。

四、办理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7—2851281

 

                                                              寻乌县纪委监委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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