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月3日报名!
来源: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06-26
2024年上半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
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现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名额、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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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一线教师、医护人员及各类定向委培生)。
(三)公共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资历条件:2019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日)。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报考人员具有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经历且已转为事业编制的,其服务时间累计计算。
3.年龄条件: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3.其它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形。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选调程序
选调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调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
2.报名地点:寻乌县人社局(行政大楼407室)。
3.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与报名表同底)、党员证明材料、退役证。
4.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含社工部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参加选调者与职位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对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者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因选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改报其余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面试
1.领面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5日。
2.面试时间:2024年7月7日下午。
3.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分值: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人岗相适程度。
5.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考察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不足1:2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考察。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入闱考察。
6.当某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之比大于10:1时,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面试。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四)考察
进入考察后,各考察对象的考试成绩清零。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方面,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建议(人岗相适度不高或者综合表现差的,考察组可提出取消该选调岗位的建议),报县人社局研究决定。
(五)公示
拟选调人员须在原单位公示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经调查认定影响调动的,取消选调资格,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人员。
(六)调动
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学科目录专业汇编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