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四个五”模式 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 ——寻乌深化扶贫领域作风治理的主要做法

来源:寻乌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5日 16:28

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党、关键在人,重中之重在于干部队伍的作风问题。近年来,寻乌县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不断创新思路,构建“四个五”模式深化扶贫领域作风治理,以严与实的作风攻坚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018年,经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扶贫办推荐,中国浦东干部学院邀请,寻乌县委书记先后3次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贫困县党政正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专题研讨班上,就作风治理作经验介绍,授课课件被浦东干部学院收录为脱贫攻坚网络教程。

                          “五责联问”,明晰扶贫领域作风治理的目标导向

刘加寿案“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大会

制定县乡村三级干部扶贫责任清单和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加强督查、考核、评估结果运用。凡查处扶贫领域问题,均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行业扶贫责任、村“两委”直接责任、帮扶责任进行倒查,传导压力、凝聚共识、形成共为。县委全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规定》,明确脱贫攻坚的目标导向,实行“约法三章”,对影响全县脱贫摘帽工作成效的各级责任人,先免职、后处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影响全县脱贫摘帽工作成效的乡镇和单位,一律取消当年所有评先评优、取消文明单位创评资格、取消所在乡镇和单位一年内提拔重用干部资格,取消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倒逼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力问题25起,问责党组织17个,问责22人。严肃查处了县教育局电教室原主任凌钱贤在教育扶贫等工作中受贿、玩忽职守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对履行行业扶贫监管失职失责的县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予以追责问责。

                                “五个零容忍”,突出扶贫领域作风治理的问题导向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六个精准”的要义,结合我县实际,对精准识别、项目资金廉洁、工程质量、项目精准、干部作风等五个关键问题实行零容忍,促进扶贫工作提神、提速、提质、提标、提效。对工作粗糙、把关不严、不按程序进行识别,或者优亲厚友等识别不精准问题,一律严肃问责;对违反项目资金廉洁纪律的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对不按工程质量标准建设、工程验收不严格的,一律返工重修并没收质保金;对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项目安排不精准的,要求重新编报,剔除不精准项目或核减相应比例扶贫工程款,并一律启动问责程序;对帮扶干部作风不实不细,在脱贫攻坚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一律从严查处。2018年,全县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115个,处理202人次,纪律处分54人,组织处理155人次。比如,针对扶贫工程项目点多面广的现状,出台全县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工程质量监管的21条意见,明确加强指标量化检测、规范项目质保期、加强项目监理、加强主材料进场检验等措施,扎紧了制度篱笆。县纪委监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责成9个中标单位对总投资达483万元的13个交通扶贫项目(主要是村组道路)全部返工重修,责成2个中标单位分别对投资608万元、437万元的农田水利项目全部返工重修,并公开通报曝光;针对监理单位将不合格工程认定为合格工程的问题,主管部门开出首张罚单,匡正了扶贫工程领域的不正之风,提升了工程质量,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五管齐下”,有效运用扶贫领域作风治理成果

                                                     寻乌县2018年第一期干部作风建设提升班

实行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廉政党课、专题民主生活会、回访教育“五管齐下”,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最大化运用扶贫领域作风治理成果。坚持以查促纠,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一律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专题通报、县委书记专题点评,在电视台、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先后对三标乡大小湖岽村委会原主任刘加寿、县教育局电教室原主任凌钱贤、留车镇庄干村委会原主任陈德明的扶贫领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召开支部处分决定宣布会、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宣读个人忏悔书、向党内公开有关案情、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系列警示教育,组织庭审旁听,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教育作用。县纪委书记逐一深入15个乡镇,就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讲廉政党课,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汇编本县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乡村两级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针对受到前三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举办扶贫领域干部作风建设提升班,促使思想认识再深化、纪律意识再强化、扶贫能力再提升。对2016年换届以来受到第二种形态问责的18名科级干部,县纪委书记会同县委组织部部长逐一开展谈心谈话,开展回访活动和关爱教育,明确只要表现良好,该肯定的肯定,影响期限结束后该使用的继续使用,形成改了就是好同志的氛围。菖蒲乡党委委员何明动情地说,“受处分半年多来,组织没有否定我、放弃我,而是采取各种方法进行关爱回访,让我逐渐从迷茫中走出来,今后我一定努力工作,以更好的成绩回报组织”。

                           “五项制度”,完善扶贫领域作风治理机制

为实现扶贫领域作风治理“标本兼治”,建立健全了“五项制度”。一是落实工作督导制度。成立攻坚工作组、资金保障组、监督执纪问责组、督评组、专项扶贫工作组,其中,监督执纪问责组和督评组对全县173个村全覆盖督导,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二是落实公示公开制度。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按照“宜公开尽公开、不公开是特例”,扶贫项目资金先公示、后发放的原则,完善“三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由县纪委监委、县扶贫和移民办牵头,以村为单位,制作《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公开手册》,发放到全县所有农户(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对扶贫领域的政策、项目、资金全面公开,同步公开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举报网站,让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无处遁形,倒逼“三务”公示公开全面落实到位,真正让县乡村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扶贫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扶贫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落实专项巡察制度。2018年,县委开展两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聚焦脱贫攻坚,采取“巡察+审计”的方式对乡镇、行业扶贫牵头部门、行政村开展专项巡察,进一步夯实了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四是落实容错减责免责制度。落实《推进干事创业实行容错减责免责的办法》,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扶贫领域尽了责、做了工作,但是因为思路、方法等问题造成工作失误的10名党员干部,予以容错减责免责,有效打消了干部顾虑,让干部“轻装上阵”。五是落实考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一方面提高各乡镇、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权重,体现龙头摆位,另一方面所有干部的重用、提拔或表彰,都要延伸考察其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和结对帮扶农户的满意度;将不敢担当、不愿到脱贫一线锻炼的年轻干部列入负面清单,形成在脱贫攻坚中锻炼和使用干部、尽锐出战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