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寻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寻乌融媒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0日 17:13

中共寻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5日至12月2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编办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2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委编办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编办党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巡视巡察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战略性制度作用,不断巩固和提升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重要性,深刻理解巡视巡察的概念内涵、根本任务、价值取向、职责使命,从严落实新时代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着力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县委编办党支部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督促迅速行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方案,逐条梳理、全面自查,分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务求实效。党支部书记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督促各责任股室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截至2024年6月19日,巡察反馈的4类11方面1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整改完成率为100%。退缴违规资金180元。此外,县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1个,已完成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为100%。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共19个),已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19个。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2020年至2023年10月,共召开26次支委会,其中17次支委会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5日印发《中共寻乌县委编办关于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支部学习日制度的通知》,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学习的主动性。二是2024年3月24日印发《2024年寻乌县委编办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三是2024年2月18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增强理论武装。四是2024年2月20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内容。五是2024年3月26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六是2024年4月16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及交流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外交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等。七是2024年2月以来召开支委会,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学用结合不够紧密。2020年和2021年均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停留在表面,未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个别单位存在“增加或保留编制就是政绩”的错误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梳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汇编。二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纳入2月7日召开的县委理论学习组专题学习(扩大)会议学习内容。三是2024年2月20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班子成员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并对目前机构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讨论、研究,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作发言交流。四是2023年12月31日印发《机构编制工作考核指标》,将各单位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五是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2024年度组织的中青班课程。

3.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力度不够。对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流于形式。2023年上半年,对长宁镇、文峰乡、审计局等12个单位进行了机构编制管理评估,但未对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进行评估,未进行动态调整。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7日县委编办副主任带领业务股室人员到县审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等单位进行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回头看”检查,并形成《关于2023年度机构编制调研评估“回头看”情况汇报》,“回头看”检查中发现,县应急管理局虽已按照“三定”规定设置的内设股室挂牌,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按改革前的股室名称称呼和分工,如:危化股、工贸股等。二是2024年3月23日县委编办主任带队前往应急管理局就机构总体运行情况开展了深入调研,形成《县应急管理局机构编制调研报告》并报分管县领导。三是用好用活清理非公务员身份人员占行政编制整治成果,解决了文峰乡、文广新旅局等单位(乡镇)长期超编问题;腾出行政编制用于2024年招聘公务员,为寻乌招才引智提供编制保障。四是结合此次机构改革合理优化县直部门编制资源,加大在总量内统筹调配编制力度,下发《寻乌县机构改革县直部门编制调整意见》,收回编制基数大、空编较多的部分单位事业编制,保障重点领域用编需求;置换出科协、文联等5个群团组织的行政编制,破解群团组织“1编1人”困境。

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不够到位。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不够严格,督促单位提交变更申请换领证工作不够到位。如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办公场所地址改变,未及时在网上提交变更申请换领新证。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11月13日通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变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于2023年11月29日按程序对其涉及的办公地址进行了变更,当日换发了新证书,完成了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变更整改工作。二是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结合我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度报告工作,对全县所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情况进行了摸排,发现留车镇敬老院、菖蒲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法人未及时变更,县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未及时变更,以上均于发现问题当日书面通知督促到位并按程序完成了变更,进一步严格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5.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2021年,未按要求开展每半年一次的意识形态专题研讨会,未制定责任清单及任务清单,缺少上半年分析研判报告;2022年,2名班子成员的年度“五述”报告中未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单独列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18日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审议意识形态相关文稿,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等内容。二是2024年3月24日印发《县委编办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坚持每半年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判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督促2023年度班子成员“五述”报告中,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单独成段。

6.保密工作不够规范。保密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和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制度;涉密文件登记不规范,密件收文登记本缺少紧急程度、份数、流转情况、归档情况等信息。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6日印发《县委编办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及《县委编办保密自查自评制度》。二是2024年3月28日印发《中共寻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委编办机关规章制度〉的通知》,纳入保密管理内容,完善机关规章制度,形成保密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完善涉密文件登记台账,补充紧急程度、份数、流转情况、归档情况等信息。

7.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不严肃,2020年和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雷同;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未严格按照会议议程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2日召开2023年度县委编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议,县委编办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会议。会议按照议程进行了集中学习,支部书记代表班子作《县委编办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析报告》及《2023年县委编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情况报告》并研究通过《2024年县委编办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同志讲话,支部书记作总结发言。二是支部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文稿提高要求,多次修改后,方能开会。

8.对文件报告审核把关不严,文风学风不够扎实,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1名班子成员的年度“五述”报告和党支部年度工作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等材料,存在年年重复、照抄网络内容、错别字等问题。如工作汇报材料中出现“高质量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照搬照抄网络内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材料中,“党管”错写成“党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1日组织学习《关于2023年全县党政机关新媒体舆情风险情况的通报》,对照《常见表述正误对照表》,重点自查我办涉政表述错误和编辑错误等主要问题,强调全体领导干部要提高站位防风险。二是印发了《寻乌县委编办机关规章制度》,要求发文办理秘书股负责核稿,副主任审核,主任把关。对出台的文件报告需由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审三校后,方能过关。对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反映的进行约谈或者内部通报。三是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材料进行了修改,对2023年度班子成员“五述”报告进行了多次修改。

9.报账资料不齐全。2次出现办公用品验收单未签字验收的问题,大额支出如发放2020—2023年考核奖金、采购家具等未附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1日县委编办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涉及学习内容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学习县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凭证内容要齐全,报销手续要完备。强调全体领导干部要强化财经纪律意识。财务人员表示会加强对财务制度的学习和掌握,依法依规用好单位资金。二是2024年3月22日验收人对未签字的办公用品验收单进行签字,资料不齐全的相关凭证上附上研究讨论考核奖发放、家具购置事宜的会议记录。

10.重复报销领取差旅费。差旅费报账均无股室负责人签字,8次出现“出差在前、审批在后”的问题。2位干部出差当天又重复报销下乡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6日财务人员收回重复报销的180元差旅费,并按纪检组要求存入指定廉政专户。二是2024年4月23日支部书记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约谈),要求经办财务人员要认真整改、时刻警醒,提醒现任财务人员要从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错误。三是自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差旅费报账单全部有股室负责人签字,并且出差前都经股室负责人、主要领导签字审批。

11.采购制度执行不严。2022年7月和2023年3月直接在线下实体店购买办公耗材,未按照规定在电子卖场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1日县委编办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涉及学习内容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学习《关于扎实做好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到“应用尽用,应采尽采”,落实好我县采购制度要求,认真做好电子卖场实施工作。二是自巡察问题反馈以来,限额标准以下小额零星采购,例如办公用品、广告制作等,已全部通过电子卖场下单,并做好验收工作。

12.2020年至2022年3月期间,存在机关干部会代替班子会的现象,2021年5月购买涉密计算机,在2021年10月12日的机关干部会讨论采购事宜,会议讨论时间在采购验收时间之后。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部分议事未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如2022年11月购买涉密打印机,无政府采购报备单和支委会讨论记录,如2022年以来,代理记账业务外包给财务公司,未经支委会讨论。

整改情况:一是经2023年12月5日支委会和12月22日班子会研究讨论后,决定将本单位记账业务外包,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公司签订代理记账服务合同、代理记账保密协议书。二是2024年3月28日印发《寻乌县委编办机关规章制度》,明确办好班子会会议的具体要求。我办重大支出须经支委会、班子会讨论作出决定,例如2024年2月5日召开支委会、班子会研究讨论划拨工会经费到工会账户。

13.开展“三会一课”不规范。“三会一课”流于形式,存在参会未签名、交流发言无实质性内容现象。2020年以来,有6次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够规范,仅有简单的图片、标题记录,大部分交流发言未结合工作实际,仅有简单的一句话;2021年下半年,未按时开展党课、主题党日活动;2023年7月的党员大会中,1名党员未签名和请假,但有发言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18日召开党员大会暨主题党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党章》第一、二章和红色故事“永不凋谢的井冈兰”,研究部署了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党员结合学习内容及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二是2024年3月22日支部书记讲廉政专题党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观看警示教育片《一体推进“三不腐”》、通报反面典型,组织学习《关于7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的通报》,党员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三是2024年3月29日在中山社区网格责任区开展“春风送暖学雷锋 垃圾分类志愿行”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发放宣传手册,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桶边督导,党员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四是2024年4月15日开展国家安全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组织收看专题宣传片《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引领下》,研究部署国家安全工作,党员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五是2024年4月16日召开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红色故事“抱爱医院”,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启动工作,党员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六是2024年2月开始按时召开支委会。七是2024年3月5日印发《县委编办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八是2024年3月24日印发《2024年寻乌县委编办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九是2023年7月党员大会中,发言党员漏签字,现已补签。

14.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辣味”不够,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中,有10条批评意见均为“学习还需加强”等类似意见。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够严格,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未开展会前学习和通报会前征求意见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2024年1月17日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2024年1月18日召开会议,通报会前征求意见情况,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督导组同志参会并作点评发言。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2024年1月17日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前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论述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2024年1月18日召开会议,通报会前征求意见情况,开展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两位同志各获10张优秀票,其他同志获10张合格票。三是2024年4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内容。收集整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2024年4月12日召开会议,通报征求意见情况,书面通报县委编办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支部书记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县纪委监委纪检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组参会同志作点评讲话,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参会并讲话,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

15. 干部交流轮岗少,1名领导干部在副主任岗位长达近12年未轮岗;回避制度落实不到位,如2022年4月25日班子会会议研究拟任某干部为实名制管理中心副主任兼秘书股负责人议题中,该干部作为会议记录人,未按要求进行回避。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再次对一般干部工作年限自查,如有同一岗位超过10年的一般干部,进行交流轮岗。自查结果为无。二是2024年2月开始,我办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涉及本人重大事项,做到回避。

16. 党支部针对上一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未进行“回头看”,对于整改周期较长的问题,跟踪不够,缺乏周密计划和钉钉子精神,整改工作前紧后松,整改台账大部分仅更新到2020年,且《县委编办党支部第八轮巡察整改报备表》签字栏的日期未填写。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针对上一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特别是对结构性超编仍然存在的问题,对全县机关、事业编制进行回头看,机关行政、事业编制不存在超编现象。二是2024年2月印发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条进行整改,下一步做到“回头看”。

17.针对十五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在本轮巡察中发现共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结构性超编”等3个问题出现反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18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增强理论武装。二是2024年4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内容。收集整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均为无意见。三是2024年4月12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书面通报县委编办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支部书记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县纪委监委纪检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组参会同志作点评讲话,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参会并讲话,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四是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文件及有关工作提示要求,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2024年度事业人员以及2024年县直工作人员选调等一律由编办进行核编审批,为防范“结构性超编”进一步筑牢了防线。

18.县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编办站在县委大局谋划工作不够,意识不强,主动作为的能力也不强,满足于技术上处理好人员编制问题,不是真正从推动工作的角度去做,效果很差。县委的中心工作在哪里、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在哪里,编办就要按照这个角度去谋划,不能这边超编,那边又无人可用,要更加科学合理地分析研判,做到要编有编、要人有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15日,中共寻乌县委办公室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寻乌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5月22日,召开全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二是2024年5月31日,县委编委印发《关于重新核定党政机关部门科级领导职数的通知》,在总量内结合各部门职责任务、管理幅度及工作需要等因素,对党政机关部门领导职数进行了科学核定,对任务重、需加强领导力量的县委办、政府办等15个部门核定了1正3副。三是2024年5月31日,县委编委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县直单位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收回因职能划转或机构撤销的民政局、卫健委、行政审批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编制。收回编制基数大、空编较多的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等单位事业编制,保障重点领域用编需求。四是2024年5月31日,县委编委印发《关于科协、文联、社联、侨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编制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置换出科协、文联等5个群团组织的行政编制,破解群团组织“1编1人”困境。五是用好用活清理非公务员身份人员占行政编制整治成果,解决了文峰乡、文广新旅局等单位(乡镇)长期超编问题,腾出行政编制用于2024年招聘公务员,为寻乌招才引智提供编制保障。六是2024年1月,支持县教科体局在空编内从教师队伍选调事业人员,弥补了局机关人员不足,同时完成了部分超编任务,一定程度化解了“这边超编,那边又无人可用”困境。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县委编办党支部将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县委编办全面从严治党在各个方面落地落实。

(一)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全县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突出整改实效。对已经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各项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过去的老问题“反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推动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加大建章立制力度,进一步扎密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和转化,切实推动全县机构编制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2831277;邮编342200;电子邮箱:gzxwbb@163.com。


中共寻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支部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