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诬告人“亮剑” 为担当者正名
来源:
湖北日报
发布时间:
2022-03-19
“经核查,举报人周某某等人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对其在接到纪检监察机关反馈举报失实的调查结果后,仍多次重复举报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训诫。”日前,龙感湖管理区福利院院长周水华谈起区纪委发布的澄清通报后深有感触地说。
2020年12月,龙感湖管理区福利院院长周水华被举报存在贪污克扣生活费、财务管理混乱、指使工作人员打人等问题。接到信访举报后,该区纪委立即启动信访联合办案工作机制,整合纪委骨干力量成立调查组,通过回访信访人、与福利院院民座谈,并调取区福利院、民政局等相关资料,对举报者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周水华自担任区福利院院长以来,该院财务管理工作到位,账款相符,未发现违规报至或不符合管理规范的票据;未发现其存在克扣院民生活费的问题;反映的打人问题实际为福利院工作人员舒某某根据管理规定劝说福利院院民刘某某倒掉中午未吃完剩饭剩菜时,刘某某动手打了舒某某,事后刘某某作为过错方还向舒某某作出书面检讨。调查结论为,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但举报人周某某持续缠访闹访,严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为还清白者清白,3月16日,龙感湖管理区纪委专门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发出通报,公开为区福利院院长周水华澄清正名,以此向社会表明纪委保护干事创业干部、惩处诬告陷害行为的鲜明态度,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作为。
为防范类似问题发生,近年来,龙感湖管理区纪委本着“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原则,对经调查核实反映不实的问题,不仅向反映问题的举报人及时答复调查情况,并根据问题的影响程度,采取当面告知、书面通知以及网上和会议通报等方式向被举报者反馈核查结果,予以澄清,让监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同时不断强化正面教育引导,鼓励群众依法举报、实名举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诬告陷害和恶意举报行为的发生。
该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探索建立针对恶意举报、诬告行为的惩处追究制度,增加恶意举报行为成本,同时对于恶意举报类典型案例,采取通报曝光的方式,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湖北日报通讯员 张晋 钱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