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节能工作特色亮点情况

来源: 寻乌县纪委

发布时间: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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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县纪委监委下发《工作提示》,监督推动各乡镇、各单位按照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带头落实公共机构节能要求监督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履行好节约能源资源责任,做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

据悉,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通过各派驻组纪检监察组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相关要求传达至各级部门,落实落细日常监督,不断压实发改部门的行业主管责任、党委(党组)落实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同时,与县节能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县行政中心,国土大楼、融媒体大楼等公共机构节能单位进行暗访检查。针对监督发现和部门移送的浪费能源、开着门窗吹空调、部门基恩履职不到位等典型问题,见人见事,及时上报。对存在未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的问题,点对点下发转办函,督促主管部门发改委下发通报,对公共机构节能的相关要求再次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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