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公开课”成“活教材” 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
来源:
寻乌县纪委
发布时间:
2022-07-22
“我自愿认罪伏法,接受法律处罚……我对不起组织和我的家人……”在寻乌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被告人彭参在视频中痛哭忏悔。
为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增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实效性和震慑力,7月22日上午,县纪委监委联合县人民法院组织全县各国有企业、县财经系统各单位、县纪委监委有关同志旁听彭参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一案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庭审“公开课”直击人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好思想“总开关”。
2016年2月至2020年1月期间,被告人彭参利用担任国投集团原中央苏区农村超高速无线局域网项目建设办公室成员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8.8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利用国投动力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通过签订虚假设备运维合同的方式非法收受人民币6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利用担任国投动力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109.473833万元,构成职务侵占罪。
在庭审现场,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旁听人员直击了庭审全过程,深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以及职务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巨大伤害。
“通过旁听法院庭审过程,我对权力和责任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作为一名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守住清正廉洁。”在旁听庭审结束后,县城投集团的一名党员干部感慨道。
据悉,近年来,寻乌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用好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庭审教育6起,让警示教育更加入脑入心,达到了查处一案、警醒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