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被查,2人被处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9:31

2023年11月16日,截至20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受权发布信息:3人被查,2人被处分,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审查调查

·四川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克宁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四川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克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委原书记吴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委原书记吴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李光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李光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辽宁省辽阳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国务院国资委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务院国资委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骆玉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唯利是图,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多名私营企业主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生活腐化堕落,家风不正,治家不严,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以权谋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骆玉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骆玉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清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弃守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大肆滥用监督执纪权,搞迷信活动,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工作,严重破坏选人用人制度;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大肆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插手贷款发放工作,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执纪违纪,甘于被“围猎”,与不法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清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周清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 福建通报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包括:

1.清流县田源乡党委原副书记、原乡长李伟烽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并收受贿赂问题。

2.南靖县书洋镇枫林村党支部原书记、村民委员会原主任简忠福违规决策举债搞建设、侵吞村集体资金问题。

3.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水利站原负责人沈爱国以权谋私、收受群众财物问题。

 4.永泰县岭路乡潭后村党支部原书记邱新斌等人套取村集体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