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纪委县监委关于受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来源:清廉寻乌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0:27

  为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治一切影响中央政策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坏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寻乌县纪委县监委将在全县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受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检举控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坚决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以及片面理解、野蛮操作等突出问题,及时纠正相关政策规划衔接不紧密、工作不连续以及来回“翻烧饼”等问题,坚决防范松劲歇脚、随意换频道以及“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

2.坚决纠治急功近利、好大喜功,违反客观规律大干快上、举债搞“半拉子工程”、不计成本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以及产业发展谋划论证不足、不顾本地资源禀赋、重项目申报、轻谋划储备和可行性论证,缺乏统筹、盲目决策,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建“高大上”项目等突出问题,推动树立和践行问题正确政绩观。

3.继续抓好《印发

4.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推动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稳步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聚焦产业发展这个重中之重,督促解决制定实施产业配套政策不够精准有效、不注重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搞“齐步走”“一刀切”,以及产业项目管理粗放、闲置浪费等问题;持续监督推动蔬菜基地空棚撂荒整治,严肃查处蔬菜基地管理维护中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

5.监督推动各乡(镇)和职能部门深入治理、切实防治工作层层加码、文山会海、过度留痕,考核评估、督查检查名目繁多、变形走样,不顾乡镇实际、简单赋权,以及填表报数和微信工作群、手机政务APP过多过滥等增加基层负担问题,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精力为群众办实事。

6.督促、配合统计部门深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着力纠治统计造假、虚报浮夸,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以及返贫摸排走过场搞形式、搞“数字帮扶”等数据造假问题,推动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

二、聚焦规范惠农补贴资金、工程项目资金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

7.坚决纠治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中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等问题,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等问题,以及利用为村民办事之机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群众身边“蝇贪”问题。

8.重点惩治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建设和文化产业资金管理,暗箱操作、内外勾结、权钱交易,以虚构工程、虚增工程量、多头申报项目等方式套取项目资金等腐败问题。督促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整治违规拆分项目、围标串标、偷工减料、质量监理不严等乱象,以及工程项目款拖延结算兑付等问题,有效破解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利用隐蔽间接手段搞利益输送等新型腐败问题。

9.督促、配合开展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人社等部门内外勾结、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推动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10.贯彻落实《印发

11.注重发挥大数据监督优势,加快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的使用推广,构建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打通监督平台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数据管理平台、“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等的信息共享渠道,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加强乡村振兴全过程动态监管;推进“一卡通”清理规范工作。

三、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坚决惩治战略举措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12.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从严从重惩处国有粮仓“硕鼠”,坚决查处“以陈顶新”“先收后转”、空进空出、压级压价以及粮食采收、储存、销售、消费各环节“跑冒滴漏”等损失浪费问题。

13.持续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围绕责任作风、制度执行、项目建设、工程管理、资金管理、建后管护等六方面,紧盯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责任、纪律、作风等落实情况,严肃查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推动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14.持续监督推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巩固拓展违建别墅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成果,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推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四、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返贫致贫人群,持续督促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15.监督推动各乡(镇)和职能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的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等工作;督促解决衔接资金挪用、套取,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坚决防止整村整乡返贫。

16.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督促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项目管护不力,后续扶持和服务设施跟不上,以及扶贫项目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管理不规范造成资产流失等问题。

17.紧盯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工作,督促解决帮扶产业项目联带农机制不健全、项目分红不发滞发、就业指导培训政策落实不力、虚报冒领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等问题。

五、聚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强化基层监督促进乡村治理

18.围绕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持续深挖彻查重大黑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19.重点查处乡(镇)等通过虚增广告宣传费、会议费、食堂餐费等方式套取资金搞违规吃喝送礼,党员干部借征地拆迁之机大吃大喝,上级单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学校和村级组织违规吃喝,加重基层接待负担以及违规超标准接待造成餐饮浪费等问题。坚决惩治乡村基层干部酒驾醉驾、参与赌博等突出问题。

20.监督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围绕加强平安乡村建设,严厉打击非法放贷、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和行业乱象,整治“村霸”等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利益等问题,从严查处基层执法司法和行业监管人员失职失责、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问题。

 21.督促、配合组织部门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整顿基层政权管理宽松软、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出现“小官巨贪”。 22.围绕全面建设勤廉寻乌,监督推动宣传、民政和农业农村等部门纠治农村地区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特别是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问题,持续推动移风易俗。持续抓好 《关于印发

举报方式 

1.网络举报:请登入寻乌县纪检监察网(网址:http;//www.xwjj.gov.cn)进行举报,或关注“清廉寻乌”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进入对应的监督举报专区,或通过微信扫码(下图)寻乌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小程序在线举报:

2.来电举报:请拨打举报电话0797-2831566;

3.来信举报:来信请寄寻乌县行政中心610室(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邮编:342200;

4.来访举报:来访请到寻乌县行政中心610室(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

不予受理的情形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鼓励和提倡实名举报,对经认定为实名举报的,寻乌县纪委县监委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并对检举控告人和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检举控告内容应该客观真实,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寻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寻乌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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