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来源:寻乌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8日 21:00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寻乌县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稳步推进,成效初显,现将第一阶段整治成果公布如下:

解决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问题。建立寻乌县控辍保学qq工作群、微信群,及时有效布置相关及完善信息填报工作,全面掌握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双线排查”责任机制,没有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因贫辍学;对一般家庭的辍学学生,落实“六对一”劝还机制,目前已成功劝回4名辍学学生;对确实因身体等原因不能上学的71残疾学生每月不少于2次送教上门。

整治食品生产环节违法违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以及危害校园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针对已办证生产企业及其小作坊抽检全覆盖,共计抽检71批次,不合格5批次,对不合格食品,执法队进行了严格查处,截止目前,共处罚金额25万元。开展了保健食品乱象百日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74家,关闭4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教科体局加强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学校食堂“洁厨亮灶”工程,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216所,周边小餐饮小食杂店800余家,已实施“洁厨亮灶”工程学校111家,抽检县统一供餐单位、校园及周边食品245批次,全部合格。对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的蔬菜、禽畜肉及副产品、水产品等进行抽检,共计抽检497批次,不合格11批次,对不合格食品共处罚金额16.5万元,销毁问题食品价值1万余元。

整治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管理不规范,影响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问题。开展了执业药师“挂证”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药品零售企业自查自纠,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07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立案查处违反《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案件1起,通过前期的专项整治工作,药品零售企业主动注销2家次,变更执业药师4家次。严格按照《关于做好药品零售企业换证认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受理全县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已受理药品经营企业换证认证申请5家次。

坚决纠正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印发《关于印发寻乌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责任分工的通知》,明确了整治范围、认定标准、认定分工,并就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销号台账,明确整治责任单位、整治责任人,限时销号。通过排查,共查出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30个,对发现问题及时交办、跟踪督办,目前,30个问题全部已整改。

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在上半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共清退2530人、新增145人的基础上,出台《寻乌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再次组织全县开展低保专项治理,截止目前,共有14名贫困老年人、7名贫困残疾人、6名困境儿童纳入低保,有效地防止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的“脱保”、“漏保”。

解决执行难问题,防止和纠正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加强实际结案,提升案件执行质效,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执行流程集约化管理;拓宽线索渠道,开通执行“110”,建立快速执行机制;坚持救助措施救济困难群体等举措,执行案件已经按集约化流程管理,各案件财产调查等关键节点无超期。目前,对4人因拒执罪判刑,对近100人被执行人实施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