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落实落细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8日 20:00

澄清失实检举控告是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重要内容,也是监督执纪执法的内在要求。今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

  失实检举控告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正常秩序,造成监督执纪执法资源浪费,且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挫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究其原因,大多是不了解情况的错告、打击报复的诬告。为此,井冈山市纪委监委对症下药,紧紧围绕“鼓励实名”“做细澄清”“惩戒诬告”,三管齐下推动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落实落细。

  鼓励实名举报,制定《实名举报保护与奖励办法》,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实名举报有功、经查证属实,并给予被举报人党纪政务处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给予举报人奖励。定期下沉基层一线流动接访,宣传检举控告有关知识,引导群众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及时反馈,营造良好的依法检举控告氛围。

  在实践过程中,由于认定失实检举控告程序较多,研判甄别能力不够,加上担心存在澄清隐患,一些地方运用澄清正名机制不够大胆,澄清范围较小,澄清工作成效不明显。为此,井冈山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对象澄清正名的实施细则(试行)》,对澄清正名的提出、受理、复核、批准、澄清各环节细化要求、责任到人,并成立澄清正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澄清正名复核工作人才库,制定不实举报对象澄清正名工作流程图,使澄清正名工作每一步都有章可循。

  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井冈山市纪委监委审慎稳妥做好澄清工作。今年6月,井冈山市纪委监委收到反映睦村乡党委副书记王小华在扶贫工作中随意增减扶贫对象的问题线索,承办部门调查核实认定为不实举报后,征得王小华本人同意,启动澄清程序,经过严格复核,充分研究讨论后,井冈山市纪委监委对该举报问题予以书面澄清,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消除对王小华的负面影响。

  井冈山市纪委监委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帮助当事人消除不良影响。截至目前,共澄清不实举报8起7人,人员涉及扶贫干部、纪检监察干部、村干部等。“有了纪委的撑腰鼓劲,就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干事创业更有底气,也更硬气了。”多名受到澄清正名的干部这样说。

  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对诬告陷害行为把握不准、界定较难等问题。对此,井冈山市纪委监委在澄清的同时,建立诬告陷害惩戒机制,通过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组织人事等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定期移送诬告线索,将诬告陷害行为人纳入信访举报“黑名单”定期曝光,对监察对象系诬告陷害者的,对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在招投标、政策性贷款、项目扶持等方面予以限制。

  下一步,井冈山市纪委监委将继续把握好澄清正名尺度,实事求是、讲求证据,审慎稳妥开展澄清工作,树立担当负责的鲜明导向,让实干者轻装前行。(井冈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谢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