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严”的主基调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落实落地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5日 20:06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通篇贯穿了“严”的总基调,彰显大无畏的自我革命精神,展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一以贯之坚持“严”的主基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落地生根。

  “严”的认识,筑牢思想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宣示、政治要求,更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的动员令、冲锋号。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体现国字姓党的要求,组织企业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以“严”的要求,落细落实“两个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今年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的原则、责任内容等。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真抓真管,较真碰硬,敢于担当负责,层层传导压力,拧紧责任链条。国有企业纪委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协调推进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同向发力。要突出政治建设,围绕重点领域、关键少数、重要环节等方面抓实抓细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对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处置,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以“严”的举措,织密制度的篱笆。强化制度意识,把制度建设贯穿纪检监察机关和部门履职全过程,做制度的尊崇者、执行者、维护者,保持各项制度切实得以坚持巩固、完善发展,把制度优势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要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建立对干部提拔重用、评先评优、出国(出境)人员事先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职工廉洁档案制度,实行电子化管理,定期更新,动态掌握干部廉洁情况,精准为干部“廉洁画像”,对干部廉洁情况“可视、可监、可控”,为监督提供参考依据。建立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履责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重要时间节点对党员干部廉洁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与党委定期沟通会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研判分析政治生态建设状态,针对发现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紧盯重要部门、重点人员、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强化对管人、管财、管物的部门及人员监管。

  以“严”的纪律,增强惩腐震慑力。保持惩腐震慑力,是让纪律“带电”与“长牙”的关键。严肃查处违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坚决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权钱交易、违规产权交易、违规工程招投标以及干部选拔任用、人事调配、资金资产分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防止围猎与被围猎、权力滥用、渎职失职等行为发生。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对履责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发扬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敢于担当负责,决不做一团和气的“好好先生”,真正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通过典型案件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大会、旁听法庭审判等形式,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起到“查处一个、警醒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以“严”的标准,淬炼过硬队伍。“打铁必须自身硬。”以高标准、严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武装,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及信访举报件处置实施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严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及保密纪律,杜绝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违纪违规现象发生。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锤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为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保障。(南昌临空城投集团纪委书记 黄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