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原副局长兼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原主任陈洪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赣州市纪委市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7日 10:16

日前,经中共寻乌县委批准,寻乌县纪委县监委对寻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原副局长兼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原主任陈洪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洪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大搞“一言堂”。违反政治纪律,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资金,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建设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洪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寻乌县委批准,寻乌县纪委县监委决定给予陈洪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洪林简历

陈洪林,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广东平远人,大专文化,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8月至2002年8月,历任寻乌县委党校教师,县委宣传部干部,三标乡党委宣传委员,县委报道组组长;

2002年8月至2010年3月,寻乌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2010年3月至2010年5月,寻乌县第三期干部离岗考察培训班学员;

2010年5月至2015年9月,寻乌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兼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主任;

2015年9月至2019年1月,寻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兼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主任;

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寻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兼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主任;

2021年12月至今,寻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